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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   新華社杭州10月25日電(記者岳德亮)為瞭解決事業單位崗位一聘定終身、能上不能下的頑疾,浙江省委組織部、省人力社保廳近日聯合出台《關於加強事業單位崗位聘期考核管理的指導意見》,標志著事業單位崗位聘期考核制度在浙江正式建立。
      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稱,這是我國首個省級層面關於事業單位崗位聘期考核的規範性文件。
      據瞭解,新出台的《考核意見》要求各事業單位對每個崗位制定任職條件、工作職責、目標任務和績效考核標準,把崗位職工績效和能力水平與崗位的匹配度作為考核的重點內容。對崗位匹配度不高、沒有完全達到考核要求的,予以低聘或者轉聘崗位,使合適的人才到合適的崗位做合適的工作。
      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,為了體現公平公正,《考核意見》強調,事業單位崗位聘期考核堅持“公開方案、公開過程、公開結果”三公開原則,要公佈考核內容標準和結果,接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服務對象的監督。  (原標題:浙江在全國率先建立事業單位崗位聘期考核制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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